本人罗筱军因保管不善,将本人名下位于维西县保和镇清水湾第62幢1单元4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房产证号:201500002366号,房屋面积:113.3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筱军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