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维西县自然资源局联同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对33块土地地块进行实地调查核查,经初步调查,地块原地类属于农用地,未进行过开发及利用,未发现土壤污染等相关线索。现将33块“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2024年度维西县33块“一住两公”地块核实调查清单。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维西县2024年度“一住两公”地块核实调查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