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字号
维林草发〔2021〕75号
来 源
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2-07-26
关于印发《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6 11:36:57
来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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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生态护林员的巡护能力、履职能力和管护水平,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进一步保护好林草资源安全,特制定《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方案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28日

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方案


为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生态护林员的巡护能力、履职能力和管护水平,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进一步保护好林草资源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业务培训方案。

一、生态护林员基本情况

2021年度我县共续聘或选聘生态护林员10321人。共涉及10个乡(镇),79个村委会,全县生态护林员共区划436个生态护林员管护区,管护面积共535.97万亩,其中国有340.79万亩、集体195.18万亩。按《生态护林员森林管护方案(修订)》管护方式实行“共同管护”。对全县生态护林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划分的管护责任区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基本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各乡镇生态护林员情况详见下表:

 

维西县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方案计划数(人)

资金计划数(万元)

现任务数(人)

现资金数(万元)

备注

维西县

10321

10321

10321

10321


巴迪乡

278

278

278

278


白济汛乡

1380

1380

1380

1380


保和镇

2715

2715

2725

2724.46

增加10人

康普乡

1184

1184

1184

1184


攀天阁乡

1103

1103

1103

1103


塔城镇

515

515

515

515


维登乡

775

775

775

775


叶枝镇

634

634

634

634


永春乡

841

841

833

839.108

3月退回8人

中路乡

896

896

894

888.432

3月退回2人

二、  培训时间

每年不低于2次,具体时间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而定。

三、 培训对象

各乡(镇)生态护林员

四、培训内容

1、学习关于林草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细则、办法及方针政策。

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林木采伐管理办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病虫害防治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细则、办法、方针政策,日常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及人身安全知识。

2、学习生态护林员工作职责。

(1)对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宣传,对管护区林草资源进行巡护,每月巡护天数不少于合同规定,并做好巡护记录。掌握管护区内的林地、草原、湿地、荒漠化土地及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林草物种资源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归口上报,并采取适当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4)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草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要及时上报。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立木枯死、水土流失、塌方等灾害情况要及时上报。

(5)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草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6)接受林草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做好管护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3、学习护林员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为《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迪庆藏族自治州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森林管护员管理办法》《维西县护林员管护职责和补助标准实施方案》《维西县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生态护林员管护责任合同》等相关细则、办法、方案等政策。

4、按要求学习简要书写巡山记录。

五、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按乡(镇)或行政村、组为单位,采取召集护林员会议或采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视频系统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县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

六、培训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0〕28号)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0年新增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选聘及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生态护林员培训费从装备及培训补助费中支出。2021年生态护林员培训费从上年度装备及培训补助费结余资金中支出,按123元/人测算,培训费用实行报账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培训通知、简报(含图片资料)、签到花名册(必须包含身份证号码)、支出单据等相关资料到县林草局报账。各乡镇生态护林员培训费分配详见下表:

2021年生态护林员培训费分配表

序号

乡镇

生态护林员指标(人)

培训费标准(元/人)

培训资金(元)

备注

县合计

10321

123

1269483


1

巴迪乡

278

123

34194


2

白济汛乡

1380

123

169740


3

保和镇

2725

123

335175

增加10人

4

康普乡

1184

123

145632


5

攀天阁乡

1103

123

135669


6

塔城镇

515

123

63345


7

维登乡

775

123

95325


8

叶枝镇

634

123

77982


9

永春乡

833

123

102459

3月退回8人

10

中路乡

894

123

109962

3月退回2人

七、情况反馈

各乡镇培训结束后,及时向县林草局公益林管理站反馈有关培训情况及资料,并做好留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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