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卫健发〔2025〕72号
关于印发维西县2025年学校师生秋冬季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各中小学、托幼机构:
秋冬季节是流感高发季节,特别学校学生易群体暴发传播,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人与人的接触或与被污染物品的接触传播,具有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典型症状为急起高热、全身疼痛、显著乏力和呼吸道症状。流感患者容易因流感病毒毒株变异而导致严重的并发症,如心肌炎、支气管炎、哮喘、中耳炎、慢性心肺疾病加重等,严重者甚至导致死亡。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措施,可以显著降低接种者罹患流感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及2025年传染性疾病防控相关工作会议等要求,为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全面做好我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秋冬季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接种原则
遵循“知情、自愿、自费”原则,推动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二、疫苗的种类、接种时间及对象
(一)流感疫苗由维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云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平台统一采购。
(二)接种时间
2025年9月22日前全县学校完成宣传动员,并将接种师生人数据统计上报教体局安全办;2025年10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完成接种工作。
(三)接种对象
在校无接种禁忌的人群,均可接种流感疫苗。
三、接种地点
流感疫苗接种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进行。县直各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接种工作,接种方式为定点接种。(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教育部门做好与卫健部门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数据统计。
(二)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完成接种的人数统计并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各学校需接种人数按附表填报教体局安全办,由教体局报县疾控中心。各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对接接种单位,协助配合接种单位完成接种前准备、接种、收费等工作。
(三)疫苗保障。县疾控中心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接种人数要提前做好疫苗采购工作,统一在云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系统采购,按照规范全程冷链配送到各接种单位。
(四)确保接种安全。卫健部门要把接种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组织接种实施。要督促指导接种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严防接种事故发生。要统筹组织好技术力量,保证各接种点正常运转,确保人到即种、高效接种、规范接种、安全接种。做好异常反应等应急救治工作,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疫苗接种突发情况应急救治技能培训,接种点做好应急救治准备及突发病情的应急救治工作。
(五)确保组织有序。各接种单位要实行预约接种,避免形成人群聚集,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落实疫苗管理、接种规范及接种现场日常通风消毒、测温、验码、保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疫苗接种安全,同时采取多种服务举措,做好学生等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暖心服务和人文关怀,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六)做好后勤保障。各接种单位要加强疫苗接种队伍建设,选派业务精湛、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加入疫苗接种工作队伍,建立健全轮班轮休制度,做好各接种点工作人员及相关组织服务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业务联络员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李茂新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海亚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发动
各学校充分认识流感疫苗接种的意义和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加强宣传发动力度,提高家长对加强免疫接种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引导目标人群预约接种。力争各学校接种率达90%以上。要加强舆情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群众解疑释惑。
(二)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安全接种。县疾控中心要认真做好流感疫苗接种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统一工作方法,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建立牢固的安全接种意识;所有参加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正确掌握接种方法、免疫程序和其它相关要求。
(三)异常反应监测和应急救治。卫生部门加强流感疫苗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置。制定流感疫苗接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有效救治。
七、禁忌症与注意事项
(一)禁忌症
1.已知对本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鸡蛋、辅料、甲醛、裂解剂(乙醚)及硫酸庆大霉、X-100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
3.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如有以上任一情况,禁用本品,并及时告知医生。
(二)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本品: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本品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出现浑浊、有摇不散的块状絮状物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本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本品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禁止再次使用本品。
7.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8.本品严禁静脉注射。
9.本品严禁冻结和分次使用。
10.本品不得与其它医疗产品混合后在注射器中一起注射。
11.免疫功能低下者或使用前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并听取医生的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