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维西县“金惠工程”农村金融教育项目实施方案》经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维西县“金惠工程”农村金融教育项目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金惠工程”项目,通过进一步强化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改善农村信用和金融环境,提高金融服务在贫困地区农村的可获得性,从而助推县域扶贫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推广开展“金惠工程”项目的通知》,结合维西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维政办发〔2015〕34号)、《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文件为契机,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提升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扶贫攻坚合力。新时期金融扶贫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增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基础工作,通过全面推动“金惠工作”农村金融教育项目,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二、组织架构
维西县“金惠工程”项目主要参照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农村金融教育模式,由维西县政府组织并协调,中国人民银行维西县支行主导,地方涉农机构及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参与,通过建立完善志愿者体系,依靠广大志愿者为一线骨干组织实施。
(一)协调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
组 长:李 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春芳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 组 长:杨宗孝 县财政局局长
李卫华 中国人民银行维西县支行副行长
成 员:李世奇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外局副局长
木丽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段茂勋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尹琼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何春红 县人社局副局长
尤睿聪 县扶贫办副主任
祁建鑫 团县委副书记
戴丽英 县妇联副主席
李 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维西县支行副行长
肖东海 中国农业银行维西县支行副行长
刘丽聪 县农村信用社联社主任
赵 涛 县邮政局局长
杨泽江 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维西营销部经理
彭 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维西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国人民银行维西县支行,由刘晓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金惠工程 ”农村金融教育项目的协调规划和组织实施。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为:一是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规划,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二是组建一、二级志愿者队伍及相关管理工作;三是组织实施金融知识普及和培训活动;四是定期组织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编写工作简报;五是由联络员按季度向基金会报送统计表、问卷调查表;六是由联络员按月报送工作简报,包括文字及影像图片资料;七是建立项目档案。包括文字及影像图片资料、自制宣传资料等。
(二)组建志愿者团队
协调领导小组按照《金惠工程志愿者管理办法》选拔本地区一级志愿者和二级志愿者,并开展考核、评优表彰等相关管理工作。
1.一级志愿者以维西县人民银行、辖内三家金融机构及邮政储蓄业务骨干为主,共计5人,主要负责对二级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一级志愿者名单详见附件)
2.二级志愿者以维西县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涉农部门业务人员及全县7乡三镇团委书记组成,共计20人,负责对项目最终受众人群进行培训。(二级志愿者名单详见附件)
3.志愿者年服务时间不少于 20小时。志愿者应按规定填写工作日志,完整记录愿内容并妥善保管。
4.基金会负责对一级志愿者进行至少次集中培训,并提供教材。培训的目旨在提升志愿者对项意义认识、宣讲精神教授成人教育的方法和技能等。不定期组织志愿者经验交流活动。
5.一级志愿者在基金会办理注册,二级志愿者名单需向基金会报备,二级志愿者名单需向基金会报备,统一由基金会颁发《惠工程志愿服务证》和徽章。
6.根据《 金惠工程优秀志愿者评选和表彰办法 》的规定,基金会每三年组织一次优秀志愿者和组织评选活动,对获奖予以通报表彰及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不定期组织优秀志愿者经验交流活动。
三、项目的受众人群
“金惠工程”项目的目标受众是农民群众、基层领导干部、农村中小学生及基层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等。为使教育培训更加具有针对性,在总目标下,金惠工程又分为“农户教育培训项目”、“农村中学生教育培训项目”和“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三个子项目,分别面向不同的受众。
四、培训形式及覆盖面
金惠工程项目实施县根据自身条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包括金融知识走进农村社区、校园、党政机关和农民工培训课堂、金融夜校等等,采用开办各类农村金融知识专题讲座,辅以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例如利用当地广播电视和各种网络媒体、在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和农村集市发放宣传资料、将金融知识嵌入共青团、大学生村官、妇联、农业科技等其他组织的集中培训活动等。
1.依托地方政府资源,推动农村金融知识走进党政机关、农民工培训班、大学生村官培训班、中小学校等。
2.坚持发挥基层农村干部主动性和能动性,努力培养基层农村干部成为金惠工程志愿者,把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普及融入基层农村的各种经济活动。
3.坚持发挥基层农村金融机构网点一线志愿者传递农村金融教育知识的有利条件,建立和巩固农村金融教育宣传培训的长效机制。
4.把金惠工程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相结合,活跃农村信贷市场,提高农户发展生产的融资能力。
5.改善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方式,改编或自编符合当地农村、农民实际情况的丰富多彩、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金惠工程宣传培训教材,鼓励由传统的摆摊设点、标语式流动宣传向建立宣传教育培训基地等长效机制的转变。
6.把金惠工程和人民银行反假币、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迅通工程”和涉农金融机构产品服务等基础业务有机结合,增强金惠工程的实施力度。
7.与新时期农村金融反贫困工作相结合。通过“金融教育+信贷扶持+农民增收”,促进广大贫困农户收入水平增加。
五、项目的评估总结
开展“金惠工程”项目辅导期满三年,基金会将对维西县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考评总结。考评的主要标准为“项目覆盖面、实施力度、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志愿者管理、实际效果”等几个重点方面。同时,将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农村金融知识水平提高程度(金融知识水平指数)、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及金融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等指标进行抽样评估。力求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效果,接受社会各方对金惠工程实施成效的监督。对开展“金惠工程”项目达到优秀标准的实施县将授予“金惠工程优秀奖”称号。考评结果将通过基金会网站公示,并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 1.维西县“金惠工程”志愿者名单
2.“金惠工程”志愿者管理办法
附件1
维西县“金惠工程”志愿者名单
注册一级志愿者名单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职务
戴树东男 纳西 人行维西县支行金融管理部副主任
杨思敏男 汉 农发行维西县支行客户经理
徐红艳女 汉 维西县邮政局市场部业务员
刘星伟男 白 维西县农村信用社信贷部员工
曾云 女 白 农行维西县支行综合管理部经理
注册二级志愿者名单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职务
王成凤 女 藏 维西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
何志红 男 汉 维西县工信局中小企业股股长
和艳芳 女 傈僳 维西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局长
李靖 男 藏 农发行维西县支行副行长
杜鑫 男 纳西 维西县农村信用社综合部法律事务专职人员
李伟奇 男 汉 维西县扶贫办
杨春兰 女 藏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孙冬梅 女 白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业务人员
尹子华 男 藏 农行维西县支行客户部经理
孙次姆 女 藏 康普乡人民政府团委书记
李慧婷 女 汉 维西县团委志愿者
王艳 女 藏 塔城镇人民政府团委书记
杨菲 女 彝 攀天阁乡人民政府团委书记
和云凤 女 纳西 巴迪乡人民政府团委书记
王悦 女 纳西 中路乡人民政府团委书记
张晓涛 男 纳西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团委书记
赵金苇 女 白 叶枝镇人民政府团委书记
王晓瑶 女 藏 保和镇人民政府永春村志愿者
李庚 男 纳西 维西县人民政府团委书记
高世情 女 纳西 永春乡人民政府团委书记
附件2
“金惠工程”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广“金惠工程”农村金融教育项目(以下简称“金惠工程”),加强对项目志愿者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金惠工程”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为“金惠工程”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通过各地农村金融教育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的招募,完成注册、登记、备案工作,并积极参加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安排的各项服务活动。
第三条 “金惠工程”志愿者分为一、二两级,服务内容主要是面向国家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基层领导干部、农村中小学生及基层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等传播金融知识、开展与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相关的活动。
第二章 招募和注册
第四条 招募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具备为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技能和基层服务时间。
第五条 注册机构
基金会、各地省级农村金融教育协调领导小组。
第六条 注册程序
(一)一、二级志愿者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金惠工程”志愿者申请登记表》(见附件)。申请者可在基金会网站下载或从协调领导小组处领取表格,并向协调领导小组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二)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一、二级志愿者按基金会限定条件进行招募、审核、备案。并将通过审核的《“金惠工程”志愿者申请登记表》和一、二级志愿者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基金会。基金会对一级志愿者进行注册,对二级志愿者进行登记备案。
(三)由基金会向一、二级志愿者颁发志愿服务证书和志愿者徽章。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志愿者权利
(一)参加“金惠工程”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基金会及协调领导小组组织的志愿者培训;
(三)优先获得基金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并具有参加基金会优秀志愿者评选的资格;
(四)有权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权申请取消志愿者身份。
第八条 志愿者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会的相关规定,维护“金惠工程”志愿者的形象;
(二)自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
(三)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应做活动记录(文字、表格、影像资料等均可);
(四)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营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工作机制
(一)基金会负责对一级志愿者工作的协调、指导;
(二)建立志愿者信息库;
(三)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管理和安排本地区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条 日常管理
(一)基金会和协调领导小组共同负责管理一级志愿者;
(二)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二级志愿者的管理;
(三)由基金会负责一级志愿者的培训,由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二级志愿者的培训;
(四)基金会统一向一、二级志愿者发放志愿服务证书、“金惠工程”徽章、培训教材,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时须佩带徽章;
(五)对不履行义务或因个人行为对基金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志愿者,协调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志愿者身份并及时上报基金会。
第五章 激励与表彰
第十一条 激励与表彰
基金会每三年组织一次全国“金惠工程”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对一、二级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协调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本地区的志愿者表彰和奖励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基金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