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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县监察局】开展案件审理业务检查工作 促进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3-11-11 10:51:34
来源:维西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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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9月22日 ,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何玉兰等一行在州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和仕英主任的陪同下莅临我县,对2010年至2012年的案件检查及案件审理业务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组首先详细看了我县三年来所办结的17件案件审理业务的所有档案材料,对案件审理业务中是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理,文书处理是否规范,条规引用是否准确,是否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审核案件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通过看卷宗,检查组对我县三年来的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的肯定,指出我县案件审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有值得总结和学习的好做法,如:对党纪、政纪分别立案;每个案件的关键审理环节都做了审理谈话;处分决定的档次平衡把握得比较好等。同时也对不足之处作了很好的指导:一是档案材料应严格按照“一案两卷制”以时间先后顺序归档;二是在程序、手续细节上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在文书格式方面需进一步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下一步的案件审理工作,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何玉兰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案件审理人员的编制及人员的配备问题,为了能正常开展案件审理业务工作,要保证配备至少两名专职案件审理人员;二是加强与分管检查部门的领导及检查人员的相互沟通协调和支持配合工作,树立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观念,积极探索查审双方互相支持配合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增强工作合力;三是审理谈话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谈话过程中一定要围绕案件实质性的问题谈,做到对受处分人员的谈话谈深谈透;四是案件处理的理念问题,要做到案类平衡和案处平衡,正确运用政策,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处理好积极与稳妥、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树立依法、民主、科学的理念;五是文书处理要规范、简洁,要按规定写明受处分人的申诉权利和途径,切实维护受处分人的申辩权、辩护权和申诉权。

今后我县将按照检查组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案件审理,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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