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社〔2020〕103号
维西县人民医院、维西县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现将州财政局、州卫健委(迪财社[2020]109号)下达给我州的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安排给你们,用于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以及城市公立医院医师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具体金额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维西县人民医院请列入“2100201综合医院”科目,维西县妇幼保健院“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为“50601资本性支出(一)”。
二、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使用,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咨金使用效益,请参照2020年州级绩效目标表和任务量,科学合理确定并填报你县(市)绩效目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