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农〔2020〕49号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20]1号),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中包含农机购置补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二、做好资金和任务细化。要严格落实约束性任务,在指导性任务清单范围内统筹安排资金,因地制宜,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安排任务不得超出任务清单范围,不得安排明确由地方财政安排的任务。
三、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要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对重点工作任务提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统筹进行安排部署。做好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早启动早实施。要结合本地区农业生产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年度资金使用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加强项目管理。要做好本辖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注重定期调度督导。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对相关数据严格核实,保障各项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送相关资金安排情况、月度资金执行情况等信息。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