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拟定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税收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监督指导全县城乡供水工作和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本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组织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地方小水电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贯彻落实上级水利部门制定的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七)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测预报;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八)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部门之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行政审批项目以维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九)负责全县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和科普工作,组织拟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贯彻执行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法规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河道建设与管理,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的建设和管理及大坝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3)各乡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落实维西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要求,执行维西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5)维西县水务局、维西县交通运输局、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分工负责:维西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维西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
(十六)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维西县保和镇新街48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887—8628132
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党务、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办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机要、档案、印章管理、党风廉政、综治维稳、意识形态、机关制度建设、水利志书、年鉴编纂、工青妇、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并指导全县水利系统相关工作;负责局召开的综合性的全县性会议、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和局三重一大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行政会议计划管理工作;组织局意识形态和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分析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水利系统宣传、水情教育和水文化建设工作;协助局党委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及奖励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县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部门预算、县级财政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绩效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的执行;负责部门预算项目库的管理;负责拟订水利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水利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控,监管国有资产;负责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组织协调县人大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股更名为水保水资源股,机构规格为股所级。加挂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承担局机关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行政监督、检查和管理类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拟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检查,并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组织水土保持治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拟定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计划和有关标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负责水保资料统计工作;并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征收水资源费;
河(湖)长制办公室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助县级河长实施其责任河(湖)库渠“一河一策”方案确定的有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县级总河长会议、县级河长例会、县级河长专题会议部署的工作;负责落实县级河长交办的具体工作,落实总督察、副总督察交办的事项,协助县级河长担负其责任河湖库渠的治理、管理、保护职责,协助县级河长开展指导、协调、督察、巡查、监督、调度及督办等工作;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验收、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协调落实责任河湖库渠的治理、管理、保护等任务;负责拟定责任河库治理、管理、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依据“一河一策”方案,在每年年初前提出当年工作计划草案,提请县级河长专题会议审议;负责对舆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基层河长反映的问题分类收集、梳理报告县级河长,并按程序交有关单位处理,并跟踪督办落实;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落实本部门承担河长制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联系同级河长制成员单位,指导、协调下一级河长制工作,研究制定县级河长制工作相关制度,督查考核相关部门及下一级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负责有水利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协调工作;负责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听证事宜;建立健全水政违法案件查处、动态巡查、执法检查、执法监察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监督检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及全县水行政执法情况,审查规范案件、处罚决定书、案卷等;建立健全各类台帐,收集、整理案件档案,及时移交档案室;组织查处水法、法律、法规案件和行政违法案件;负责拟定水利信访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负责受理、交办、转送水事违法行为的举报、控告、信访等事项;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利管理部门的水利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各股室所涉水信访事项的处理;配合各股室所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完成执法监察、信访案件的统计报表任务,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单位名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拟定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承办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审批工作;负责施工设计变更、技术方案的组织协调;组织县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验收及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执业人员资质、资格和招投标的监管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农村饮水和农村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协助抓好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水电职称评定工作等。
人员编制: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
单位名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规划服务中心(县质量监督站)
主管部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水利工程造价、预结算编制、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工作;技术指导工程建设、质量;参与工程验收;组织质量监督人员参加培训;执行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资金使用情况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收、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水利水电职称评定工作。
人员编制: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规划服务中心(县质量监督站),核定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
单位名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旱灾害防御服务所
主管部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股所级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对全县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执行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实施安全度汛、防御洪水、抗旱对策;负责洪旱灾情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通讯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调度方案;负责洪旱灾情的统计工作;参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参与其它自然灾害的抗灾工作。
人员编制: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旱灾害防御服务所核定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